证监会通知[2009]33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监会通知[2009]33号主要涉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这一通知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旨在规范这类活动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证据中可以看出,该准则被正式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它包括了多个部分,如总则、年度报告正文、年度报告摘要和附则等。这类部分一同构成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全方位规定。
除此之外,该准则的修订背景包含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和《信息披露方法》的需要,与结合监管实践进行的调整。这表明证监会在不断更新和健全有关准则,以适应市场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具体到年度报告的内容,比如财务报告需要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审计结果报告应由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这类规定确保了报告的准确性和靠谱性,能够帮助提升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情况的信心。
证监会通知[2009]33号详细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旨在通过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进步。